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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公租房申请流程介绍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13-11-15 19:29:34

公租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申请条件和租金标准,用于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保障性住房。那么贵阳公租房申请流程具体是什么样的呢?具体又需要哪些材料呢?小编为您提供了相关资料:

申请公租房经过申请—初审—审核—核准—抽签配租—签约入住等程序。申请人可以家庭、单身人员方式申请公租房。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 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的家庭需提交下列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簿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残疾证、优抚证等证明)。

(二) 非本市城镇居民户籍的家庭需提交下列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的《居住证》;

4、申请人在本市缴纳社保证明或税务部门完税证明;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6、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住证》办理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将填写合格及完备的申请材料提交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齐备的,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

10、怎样进行审核?

自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申请家庭人口、收入、住房、婚姻、税收、社会保险等情况的初审工作,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公示无异议和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等报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核。经初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自收到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将住房情况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材料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在接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和收入认定材料后,在25个工作日内进行收入认定,出具家庭收入认定结果并及时反馈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接到区民政局反馈的收入认定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将调查报告和已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核准。

11、怎样进行核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接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报送的材料及调查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出具核准批复。公示有异议且异议经核实属实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书面告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家庭。

12、公示期多长时间?

初审公示:由受理街道办事处将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在其*所在地社区或实际居住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核准公示: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在媒体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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