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包括基本医疗年度支付限额、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门诊待遇和住院待遇。基本医疗年度支付限额为25万元,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为20万元,两者共计45万元。这意味着在一年内,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最高可以报销45万元。
门诊待遇:
门诊待遇分为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500元。根据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支付比例也有所区别。在二级医院就诊时,报销比例为60%;在乡镇卫生院、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就诊时,报销比例为85%;在村卫生室就诊时,报销比例为90%。
住院待遇:
住院待遇包括基本医疗年度支付限额和起付线。基本医疗年度支付限额为25万元,起付线根据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在省医、贵医、省肿瘤、贵医口腔就诊时,起付线为1400元;在普通三级医院就诊时,起付线标准为1000元,县级三级起付线标准为800元;在二级医院就诊时,起付线标准为400元;在一级医院就诊时,起付线标准为100元;在乡(镇)级就诊时,起付线标准为100元。
在住院费用报销方面,根据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支付比例也有所区别。在省医、贵医、省肿瘤、贵医口腔就诊时,报销比例为60%;在普通三级医院就诊时,报销比例为60%,县级三级报销比例为60%;在二级医院就诊时,报销比例为75%;在一级医院就诊时,报销比例为77%;在乡(镇)级就诊时,报销比例为80%。
贵阳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详细政策,为参保居民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享受医疗服务。
- 贵阳市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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