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公告,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旨在进一步支持缴存人购房需求,助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根据新政策,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相比原政策,新政策主要区别在于将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由缴存人家庭在购房所在区(市、县)的住房套数改为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的公积金贷款次数。这一调整进一步扩大了公积金贷款的受益面。
根据新政策,缴存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贷款已结清的,执行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而有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原则上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然而,新政策也对特定情况做出了例外规定。对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积金贷款,不计入贷款次数:一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被政府征收或回购,借款人已结清原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经法院判决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借款人已退回提取用于该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三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因其他原因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人已结清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并退回提取用于该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四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借款人离异后,贷款所购住房归属原配偶的。
新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对于原政策与新政策冲突的情况,以新政策为准。执行期间,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时调整优化。
这一调整对于缴存人家庭来说,是一个好消息。首次购房的缴存人家庭可以享受首套公积金贷款政策,为他们提供了更多的购房选择和支持。而已经有过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结清的缴存人家庭,也可以享受第二套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满足他们的购房需求。
此外,新政策还对特殊情况做出了例外规定,为那些因各种原因解除合同或离异后需要重新购房的缴存人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和支持。这些调整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推动房价稳定。
贵阳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缴存人购房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多的购房选择和支持。这一调整有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推动房价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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