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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推出住房公积金购房首付款代际互助政策

来源:吉屋   2024-12-08 1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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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公告,推出了住房公积金购房首付款代际互助政策,旨在进一步支持缴存人的住房需求。根据该政策,缴存人在贵阳贵安购买自住住房时,其父母或子女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来支付购房首付款。

根据公告,参与代际互助的申请人为缴存人的父母或子女。缴存人在贵阳贵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以按揭方式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时,其父母或子女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来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申请提取时需满足在本市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根据政策规定,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的首付款,且提取后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100元的余额。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取申请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后提出,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提取申请应在住房贷款发放前提出。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

申请代际互助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时,需提供申请人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明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申请需按照相关通知的规定办理,购买二手自住住房的申请也需按照相关通知的规定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多人共同购房时,申请对象的选择有所不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多人共同购房的申请对象须为购房人本人的父母或子女;夫妻双方共同购房时,申请对象为双方的父母或子女。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时,多人共同购房的申请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一位权利人的父母或子女;夫妻双方共同购房时,申请对象为双方的父母或子女。

对于购房合同被撤销、解除或确认无效的情况,提取的资金应在购房合同被撤销、解除或确认无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回至个人公积金账户。逾期不退回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该政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政策执行期间,将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及时调整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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