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保局等部门最新公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将有所增加。这是自2016年以来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新增首超个人缴费新增,居民个人缴费增幅也适当降低。
根据通知,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每人每年将增加30元,达到不低于670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将增加20元,达到不低于400元。这一举措旨在适应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医疗消费水平持续提升的背景下,合理提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巩固提升待遇水平,确保医保制度平稳运行。
通知还明确了财政补助的分档补助政策,对西部、中部地区分别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东部地区各省份分别按一定比例补助。对于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通知还要求加强大病保险的精准保障能力,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医保叠加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达到当地上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报销比例向高额医疗费用倾斜。
此外,通知还提出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合理提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用负担。
为了激励居民连续参保,国家已出台文件要求各省份对连续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分别设置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措施,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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