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分别发布公告,将开始受理客户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和重定价周期的申请。
根据公告内容,当浮动利率房贷客户利率加点幅度与最新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幅度偏离高于30BP时,可向贷款行提出利率加点幅度调整申请。重新约定的加点幅度不低于最新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幅度+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目前执行的新发放房贷利率加点下限(如有)。
与此同时,浮动利率房贷客户可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选择按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重定价。
六大行普遍规定,符合条件的客户可向贷款行申请变更重定价周期,但同一笔贷款存续期内仅可申请调整1次。
对于加点值调整的申请,六大行均将自11月1日起开始受理。对于重定价周期变更的申请,中国银行将自11月1日起开始受理;邮储银行将自11月7日起开始受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将不晚于11月15日开始受理。
为了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部分银行将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方式或约定方式进行调整,并为客户提供线上申请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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