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年度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的基本医疗年度支付限额为25万元,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为20万元,两者共计45万元。这意味着在一年内,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25万元后,医保将不再支付费用。
门诊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的门诊待遇包括支付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支付比例根据就医机构的级别不同而有所区别,二级医院为60%,乡镇卫生院和一级医疗机构为85%,村卫生室为90%。年度支付限额为500元。
住院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的住院待遇包括起付线、支付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起付线标准根据就医机构的级别不同而有所区别,省医、贵医、省肿瘤医院和贵医口腔的起付线为1400元,普通三级医院为1000元,县级三级医院为800元,二级医院为400元,一级医院和乡(镇)级医院为100元。支付比例根据就医机构的级别不同而有所区别,省医、贵医、省肿瘤医院和贵医口腔为60%,普通三级医院和县级三级医院为60%,二级医院为75%,一级医院为77%,乡(镇)级医院为80%。年度支付限额为基本医疗25万元叠加大病保险20万元,共计45万元。
贵阳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政策包括基本医疗年度支付限额、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支付限额、门诊待遇和住院待遇。参保人员需要了解这些政策,以便在就医时能够合理利用医保待遇,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 城乡居民医保
- 待遇政策
- 年度支付限额
- 门诊待遇
- 住院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