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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的方式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13-11-15 19:35:04

贵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在哪查询?怎么查询需要的相关资料有哪些?小编为您整理了如下资料,希望对您产生帮助。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日前,在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获悉,关于对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及相应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认定中,根据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查询记录,对职工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下同)的个人征信记录中有贷款记录的住房套数予以认定。职工家庭成员征信记录中无住房贷款的(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视为购买首套住房。

根据了解,职工家庭成员征信记录中有一套住房贷款的(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无论该套住房是否出售或贷款是否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的住房视为第2套住房,购买第2套住房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如第1套住房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在第1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结清一年(含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且累计贷款额度(第1套住房贷款金额与第2套住房贷款金额合计)不得超过40万元。

单位职工家庭成员征信记录中有两次或两次以上住房贷款的(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论住房是否出售或贷款是否结清,均视为第三套或第三套以上住房,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利用商业性贷款购买的商业用房(例如:门面、写字楼等),不列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套数的计算。

当前政策中,购买首套住房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首套二手住房的,*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购买住房较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其中,对于头次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自住住房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购房*比例不低于20%。

“我想查一下我的住房公积金余额,都有些什么方式呢?能查到些什么具体内容呢?”昨日上午,家住贵阳市的市民严女士致电本报《生活资讯》询问。

工作人员从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了解到,职工个人公积金可查询到缴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开户时间、缴存比例、月缴存额等,以及当年账户信息:当前缴存状态、余额、本年缴存明细、本年提取明细、上年结转额等。

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的方式有以下几种:个人可凭身份证、缴存凭证卡在柜台查询;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分核心、各管理部查询机上刷缴存凭证卡查询;电话查询0851-8666222或0851-118114;手机查询:短信包月定制(编辑字母A发送至1062011177),短信按条点播查询(编辑“G身份证号”或者“G查询卡号”发送至1062041177);网站查询,登陆贵阳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网,在首页登陆框输入公积金缴存卡卡号查询,个人初始密码为6个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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