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月报——2023年11月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12345热线共接听12599人次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咨询电话,在线客服咨询共11611人次,处理各渠道转办咨询住房公积金29件,通过对各渠道咨询件的数据分析,本月热点问题排名前五如下:
一、热点问题排行
第一名:租住商品住房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吗?
第二名:办理组合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第三名: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第四名: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会收取手续费?
第五名:是否可办理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热点问题解答
1. 问:租住商品住房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吗?
答:本人及配偶在贵阳贵安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且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可以办理租房提取。
1.办理渠道:“贵阳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贵阳公积金”、贵阳市公积金中心各服务网点、贵阳市公积金中心与合作银行开设的63个社区服务站等线下网点。
2.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的,需提供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
(3)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还需提供提取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提取金额:已婚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商品房房租的上限标准为最高不得超过20160元/年,未婚、离异等无配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商品房房租的上限标准为最高不得超过14400元/年。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25920元。
4、提取次数:符合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条件的每隔12个月办理一次。
注:中心查询结果与本人承诺不相符的,职工可自行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进行办理。
2. 问:办理组合贷款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借款人在申请组合贷款时,必须同时符合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和商业银行贷款条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公积金贷款资格,商业银行审核商业贷款资格。
3. 问: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答: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市公积金中心投诉,经核实后,由贵阳市公积金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投诉和举报所需资料:
(一)《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登记表》;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入职时间至离职时间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无劳动合同的提供社保缴存证明或能证实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
(四)已离职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非必须);
(五)入职时间至离职时间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资收入证明包括职工工资银行对账单或单位盖章的收入证明、工资册,纳税清单等;
(六)人民法院、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
4. 问: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会收取手续费?
答:不收取,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5. 问:是否可办理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可以,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正常还款满一年,可申请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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